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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机场-旅客须知

发布时间:2025-04-27 14:55:58 阅读数:5

1.国内航班航班起飞前90分钟开始办理乘机手续,航班起飞前30分钟停止办理乘机手续;

2.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职工证、武警警官证、武警士兵证、海员证;

3.香港、澳门地区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居民居住证;

4.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居民居住证;

5.外籍旅客:护照、外交部签发的驻华外交人员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6.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7.十六周岁以下的中国大陆地区居民的有效乘机身份证件,还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学生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8.乘坐航班办理购票、值机、安检手续时,应当使用同一个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9.身份证过期后不能继续使用,如身份证有效期满,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贴有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加盖户籍专用章、注明有效期的《申领居民身份证回执》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10.婴儿(二周岁以下)乘机时应提供婴儿出生年月的有效证件,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