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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机场封样楼电子屏建设项目比选(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1 16:00:06      阅读数:162

太原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机场封样楼电子屏建设项目比选公告(二次)

一、采购条件

太原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机场封样楼电子屏建设项目比选申请已审批完成,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山西民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采购方式为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项目概述:太原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机场封样楼电子屏建设。

(二)比选范围:参选方需按照比选方案中各项要求建设户内电子屏。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选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拥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企业,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参选人须具有电子屏建设施工能力,并在人员和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在“信用中国”、“企查查”或“天眼查”等网站中显示无违规违法行为及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正常运营。

(四)参选人须提供相关资金财务状况证明材料(企业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参选人需提供《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

(六)能响应比选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四、报名及比选方案的获取

(一)报名及比选方案领取时间:2024年8月1日16:00时至2024年8月6日16:00时。

(二)报名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199号太原机场综合楼东楼219室。

(三)比选方案的领取方式:比选方案由山西民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现场发放或电子邮件形式下发,参选人收到比选方案后,需填写《比选方案发放记录表》并加盖公章。

五、现场踏勘:

(一)集合时间:2024年8月6日下午16时30分

(二)集合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199号太原机场综合楼东楼219室

(三)现场联系人:闫睿  联系电话:15834174566                                        

(四)现场踏勘要求:自动放弃踏勘的参选人将视为对项目情况已经了解,任何由于未踏勘造成的项目延误及其他问题,责任将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及评审会说明

(一)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下午16时,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199号太原机场综合楼东楼219室。                                                                                                                                                                                                                  

(二)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提交文件的同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前来报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人前来报价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不提供此类证件,比选人有权取消参选资格。

(四)除参选方法定代表人相关身份证明外,其他参选文件需要密封完好,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五)在出现本公司认为不予缔约的合理情形时,本公司保留在签约之前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中选单位缔约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评审会时间:2024年8月6日下午16时30分,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199号太原机场综合楼东楼209室。

(七)此次比选不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八)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人所提交的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有权终止服务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取消其今后一切项目的参与资格:

1、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4、参选人不按评审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参选人未提供相关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或相关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提供不全;

6、当参选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与资格评审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参选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

7、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8、参选文件出现重大偏差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及阳光采购平台发布。

八、比选过程原则

(1)比选过程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在满足比选方各项要求的条件下,采取综合评审中选原则。

(2)比选评审过程中可能需要参选人代表对相关事项作出阐述或解释。

(3)比选期间,参选人有试图影响采购人和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参选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现场比选评审结束,评审结果经采购人内部审批流程决定后,将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山西民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睿

电 话:15834174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