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飞行区目视助航工程二标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5 09:00:23 阅读数:33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飞行区目视助航工程二标段施工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航华北函〔2022〕77号、民航华北函〔2022〕25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期飞行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状跑道中心线南侧490m处,建设3600m×45m的第二跑道,第二跑道西端与现状跑道西端错距1350m,相应建设滑行道系统。新建各类机位共122个;配套建设助航灯光、机坪照明及供电、飞行区安防、消防等相关设施。同时,对现状跑道、A平滑及相关联络滑行道进行大修。
2.2招标范围:本次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飞行区目视助航工程二标段施工主要范围为现状跑道跑滑系统涉及的助航灯光工程、飞行区供电工程和隔离机位范围内的站坪照明及机务用电工程,具体如下:
(1)助航灯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①现状跑道灯光系统、滑行道灯光系统、进近灯光系统、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范围内助航灯光设施的拆除及更新,相关新建部分B滑行道、C滑行道、E滑行道及相关联络道、隔离机位范围内助航灯光设施的建设,包括:灯具、滑行引导标记牌、管线、隔离变压器、单灯监控装置及配套设施、调光器等,1#、2#灯光站至上述范围内灯光系统的灯光电缆(含不停航施工倒改电缆),供电主管道及预埋管的建设,土方开挖、回填、弃土外运等;②北侧机坪范围内的调光器、单灯监控装置的安装;③现状道面破除及恢复;④灯光维修设备、备品备件。
(2)站坪照明及机务用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隔离机位设施的建设,包括:高杆灯、配电亭(不含高杆灯控制单元)、机位标记牌、供电管道及电缆、光缆、土方开挖、回填、弃土外运等。
(3)飞行区供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①箱式变电站:XB3-5(围界箱变);②10kV高压供电电缆、通信光缆及供电管道(不含“市政、灯光、机坪、充电桩”管井),包括:4#开闭站分别至XB3-5、特车区充电桩箱变、APU替代设施箱变等;③0.4kV低压供电电缆及供电管道(不含“市政、灯光、机坪、充电桩”管井),包括:现状跑道主、次降的航向、下滑台供电,特车库供电、充电机、机坪休息室等;④2#灯光站至现状4号坪、XB3-5至现状特种车库的电缆管井;⑤上述管井的土方开挖、回填、弃土外运等;⑥现状道面破除及恢复。
具体工程施工范围以图纸、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项目内容为准。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13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3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7年9月30日,工期关键节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如下的要求: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项飞行区等级4E级及以上国内民用运输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5)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民航机场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同时项目经理应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②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本项目须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23年11月15日9时 00 分至2023年11月20日 16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传报名资料至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①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②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③企业业绩证明材料;④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⑤相关网站查询截图;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23年11月15日9时 00 分至2023年11月20日 16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购买招标文件。或请投标人于2023年11月15日9时 00 分至2023年11月20日 16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购买纸版招标文件,并以纸版招标文件为准。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7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稻田南里15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小店街道太榆路199号
联 系 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3楼
联系人:孙工、张工
电话:021- 62592061转101、111
电子邮件:169960695@qq.com